1920年1月16日,道路上的运酒车络绎不绝,人们都赶着时间把酒运回家里收藏。到了晚上,街道上空无一人。原来人们都聚在家里或其他公众场合举行最后一次合法的“告别酒会”,一位参议员在晚餐会上举杯说:“今天晚上是美国人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前夜。”这番话引来了热烈掌声。
第二天,也就是1920年1月17日凌晨,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0.5%是什么概念呢?大家知道中国有一种叫做“醪糟”的食物,俗称甜酒,米酒,酒糟等,是小孩子都可以随便喝的东西。打虎英雄武松先生当年豪饮18碗酒还能凭一根哨棒打死这颗星球上最凶猛的猫科动物,现代科学工作者严重怀疑武松当年喝的就是醪糟。而醪糟的酒精含量只有2.015%。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美国人突然就对酒精如此深恶痛绝,以至于置美国的“自由”精神于不顾必禁之而后快以呢?熟悉美国历史和文化的人可能会想得到,美国人在立法上经常能干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直到今天,我们去翻阅美国各州的法律还能不时笑出声来,因为有些法律在我们看来太奇怪了。比如说乔治亚州有一条法律规定在该州的琼斯博罗市不能喊别人:“喂,小子”,否则被喊作“小子”的人从理论上讲完全可以根据该州法律条文将其告上法庭;马萨诸塞州有一条古老的法律规定,上床前必须洗澡;波士顿一条地方法律规定参加丧礼者在丧席上吃三明治的数量绝不能超过三块,否则将收到处罚等等数不胜数……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的话会发现其实那些法律都不是为了好玩制定出来的,背后肯定有一些相当严肃的原因在里面,或是历史传统,或是习俗原则。而禁酒法案的背后的原因则是:宗教和选票。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许多早期的移民离开他们的欧洲故土,千里迢迢来到美洲是因为宗教改革的意图触犯了英国教皇的利益,他们遭到迫害,于是就登上了远洋的破船,到一个新的地方寻找幸福新生活,同时也把一腔宗教热情融入了美国立国的根基。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在现代国家看来如此荒谬的法案能够在美国这个有自由传统的国家成立了。清教徒力主敬畏上帝,清廉度日,控制自己的欲望。而酗酒在他们看来是不可饶恕的纵欲的行为,立国不久,美国就出现了许多类似于“禁酒党”之类的组织,劝导人们戒酒并通过选票影响议会甚至是立法。
除了宗教上的清教徒传统作祟之外,美国人跟酒较劲还有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原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妇女在战争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战争一结束,妇女们就开始来向男士们要求她们应得的东西——女权运动就此兴起了,美国男人非常大方,妇女们闹了几年,各州就开始给妇女选举权。在一个民主政体中,选民一下子增加了一倍,这可非同小可。为了笼络住这个新票仓,美国议员们都开始问女选民一个问题:“女士们,你们对我们的国家有什么政治诉求么?”可是,在当时的美国,除了少数女权运动者,大多数女性连“政治”都不关心,更别说啥“政治诉求”了。于是,女性们讨论了半天,最终得出了个很“家庭化”的政治诉求:“我们就是希望丈夫能少喝点酒。”因为男人们喝酒又花钱又耽误时间,喝醉了还要打老婆孩子,在家庭主妇们看来,酒当然是万恶之源。
于是,向妇女承诺禁酒的议员得到了更多的选票,他们在竞选中获得胜利之后就兑现了他们的承诺。《法案》的条款非常人性化,为了防止因为不能喝酒的丈夫在家不给老婆好眼色,法案规定公民可以在自己家里独自喝点酒,但到酒吧里喝就是违法的。美国当时不少人就讽刺,这个思路看起来更像是主妇们给丈夫定的家规。
不管怎样,《禁酒法案》在被议会通过的那一刻起,他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美国人为了法案的执行不可谓不努力,但是由于先天生缺陷在执行难度上非常大,法案给美国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其中包括非法贩卖泛滥,家庭酿造盛行(美国人的酿酒技术在这一时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走私猖獗,地下酒馆遍地开花,黑手党财源广进等等……但是美国人还是梗着脖子硬生生让这条法律存在到了1933年。民众要求弛禁的呼声很高,再加上经济大危机,1933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第二十一条宪法修正案以取消禁酒之第八修正案。次年,随着犹他州作为第三十六个州签署此弛禁法案,美国的全国性禁酒便寿终正寝了。
虽然禁酒作为国策在美国早已成为昔日黄花,但地方性的禁酒及其它有关措施却并未绝迹。直到1966年,美国的一些州仍然禁酒。即使时到今日,美国的一些小城小镇仍是“滴酒不沾”。
人们说,美国是多样化的国度,此言不虚。